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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代表队在山东省游泳救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10月26日至27日, “中国体育彩票”山东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救生职业技能竞赛,在烟台体育公园游泳跳水馆举行,山东体育学院代表队8名参赛选手全部进入前20名,更有6名选手进入前10名,参赛选手全部获得技术能手奖和个人专项全能奖,并在团体赛4×25米运送假人救生比赛中勇夺冠军。
本次比赛由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烟台市游泳管理中心承办,全省共有30支代表队参加角逐。
山东体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队,8名选手与全省近200名职业游泳救生员展开一场集专项技能竞赛(包括25米抬头爬泳、50米假人救生、抛绳救生三个项目)、理论考核、心肺复苏操作为一体的的职业技能大比拼,其中孟朦(竞技体育与体育教育学院)获得技术能手第二名、李海龙(研究生教育学院)获得技术能手第三名,张子晓龙(国家足球学院)获得个人专项全能一等奖,李海龙、陶俊远(竞技体育与体育教育学院)、王崴(竞技体育与体育教育学院)获得个人专项全能二等奖,李海龙获得抛绳救生第一名。
游泳是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体育活动,同时也是一项危险性比较高的运动。2007年游泳救生员正式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工种。2013年1月被国家列为首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省体育局高度重视,出台了《山东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加强体育市场规范性管理,加大培训鉴定工作力度,近年来连续将游泳救生列为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持证上岗”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山东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山东省唯一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在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发挥体育类高等院校的学术和技术优势,培养了大批体育类职业人才,成为了山东省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领头羊。自2009年至今,培训游泳救生员和各项目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余人次,截止2017年5月已有3752人通过鉴定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进入各类体育场馆和俱乐部工作,成为山东省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人才力量,为推动山东省全民健身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做出了自己的贡献。2017年8月山东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