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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

山东体育学院关于举办4月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03-31 16:58

山东体育学院关于举办4月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本次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由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山东体育学院承办,培训合格后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须具备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相应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分为公共理论和专项理论,技能操作内容为讲解、示范、组织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培训时间:201542428

2、培训地点:山东体育学院游泳馆

四、培训和鉴定级别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五级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1、理论考试时间:428

   技能鉴定时间:429

2、鉴定地点:山东体育学院游泳馆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资格确认阶段:

时间:2015320-423

方法:编辑短信“姓名+性别+游泳+级别”发送到18663753789确认报名资格,然后加入山东体育学院游泳救生QQ182453850,参考群共享说明文件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阶段时间:201542023

网报地址:

七、报到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材料

1、报到时间:2015423

2、报到地点:山东体育学院游泳馆

3、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游泳救生员证(或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表,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4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八、收费标准

1、培训费:五级700

2、鉴定费(执行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五级:180

3、其他食宿交通费用,学员自理。

九、证书颁发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体育学院